
天眼查数据显示,饿了么经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因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人民币,责令限期改正。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显示, 2019 年 7 月 30 日,饿了 么 APP 入驻店铺“希希进口小铺”、 “联华超市”、“快客超市(马当路店)”三家入驻商户销售隐形眼镜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但上述店铺均未公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此外,饿了么APP入驻店铺为“风雅商汇” 的入驻商户存在销售“金戈(伟哥)勃起延时神器 、“即婷(紧急避孕药)” 等药品的情况,该店铺未在第 2页共 4页 公示相应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调查发现,饿了么公司未审核上述四家入驻商户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药品的相应资质资格。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饿了么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 未尽到审核义务的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饿了么于 2020 年 1 月 31日前改正该违法行为,同时罚款20万元民币。